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金霞苑小区首台电梯增设到位。 “以前每回爬一趟楼,中间都要歇好几次气。现在乘上电梯不要一分钟就到了家门口,实在太方便了。”12月26日,家住岳塘区岚霞路金霞苑小区8栋3单元的刘娭毑看着楼栋外装好的新电梯,脸上乐开了花。 金霞苑小区已建成多年,属于老旧小区,年满60周岁的居民比较多。加装电梯,让老人不再吃力地爬楼,是悬在住户们心头的大事儿。小区负责增设电梯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后,小区增设电梯的大事儿提上了日程。10月底,小区首台电梯在8栋3单元顺利“落户”。 “电梯装好后,业主们挺满意的。”这位负责人说,电梯材质为透明钢化玻璃,不会影响低楼层居民采光。整个电梯工程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对居民日常生活、住宅现有使用功能和周边相关配套设施没有影响,安装电梯总花费40万元左右。 近年来,湘潭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一个个现代化小区鳞次栉比,但城区还有不少既有多层住宅小区。这些小区房屋多是六七层高的设计,基本上没安装电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居住于既有多层住宅小区的人逐渐迈入了老年人行列,楼房没有电梯的不便日益凸显。 “原来我的房子在6层,有人说这是‘健康楼层’,每天爬楼梯就当作锻炼身体,但实际上每天爬楼梯可累人了,尤其是家里的老人,爬上去根本就不想下楼了。”之前在岳塘区湘潭大道旁某小区有一套房子的何女士告诉我们,由于实在受不了爬楼梯的苦,前年,她果断换了一套电梯房。“虽然现在的房子地段没有原来的好,换房后也要承担还贷的压力。但现在的房子装有电梯,出行、办事方便多了。”何女士说。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2017年底,市住建局开始启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文件起草工作,组织精干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撰写、修改。起草过程中,既结合湘潭市实际情况,又参考了上海市、深圳市、北京市海淀区和长沙市的有关制度规定,重点借鉴了兄弟省市在适用范围、资金筹集、后期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初稿起草完成后,市住建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次书面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居民征求意见。今年6月18日、12月26日,最终分别形成《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规定》和《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理细则》。 这两份文件的出台,让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有据可依。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指导、依法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一窗受理和申报联合审核制、联合竣工验收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市住建局摸底发现,湘潭市共有203个既有多层住宅小区有增设电梯的意愿,未来3年预计增设1810台。“目前,湘潭市选择了4个小区进行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增设试点,之后将进一步加大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既有多层住宅居民实现‘电梯梦’和‘安居梦’。” 问:申请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需具备哪些条件? 四、按照《物权法》规定,增设电梯应当经本栋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栋或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并应当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问: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内容包括哪些? 答:建设内容仅限于安装电梯和连廊建设,原则上按每部电梯申报。 问:如何确定增设电梯的申请主体及实施主体? 答: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是增设电梯项目的申报主体,经申报主体协商同意,可推选3人的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确定一名总负责人,并签订授权委托书;或通过业主代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电梯制造或者安装企业、代理机构等作为实施主体,并签订授权委托书;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核、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政府鼓励企业采用总承包方式整体运作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问: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相关部门和申报主体如何进行责任分工? 答: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涉及住建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 其中,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督查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责任主体,领导本行政区内的增设电梯工作,在区(园区)政务中心设立一站式办理窗口,受理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区(园区)住建部门是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一站式受理工作,负责构筑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工作;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增设电梯规划审核、参与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装告知受理。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或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电梯使用登记、监督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电梯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各街道(社区)负责增设电梯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因增设电梯产生的矛盾纠纷协调和调解工作;申报主体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设备、施工质量安全和后续运行维护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电梯安装承接方是保证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 问:增设电梯的申请办理手续如何操作? 答:申请人按照《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资料清单》,向所在区(园区)政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增设电梯的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区(园区)住建部门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 区(园区)住建部门一窗受理后,立即进入联合审核程序。区(园区)住建部门联合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后台并联审核。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方案审核(其中规划方案审核3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住建窗口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后的《湘潭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申请联合审核表》。之后,申请人根据审核的规划方案和《湘潭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申请联合审核表》,开展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待施工图审查出来通过后,即可开展增设电梯施工工作。规划方案审核没有通过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 因存在增设电梯位置特殊等原因,确有需要现场查勘的,由区(园区)住建部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联合查勘。 问:电梯增设完毕后,如何进行竣工验收? 答:申报人在工程完工后,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不少于2年的《电梯维护保养协议书》(一式5份),然后按照《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资料清单》,向所在区(园区)住建部门窗口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区(园区)住建部门窗口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完成联合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区(园区)住建部门向申请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到位后申请人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在竣工验收合格前,电梯不得投入使用。擅自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问题的,由电梯安装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问: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来自哪里? 答: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所需资金根据所在楼层、套型建筑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共同出资的业主应为增设电梯的建设主体,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除开资金自筹之外,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增设电梯。可按相关规定提取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维护和保养。 同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最新文件精神,决定自2019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并明确增设电梯项目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之一。目前,湘潭市也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争取适当资金补助。 并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共享电梯”。针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自愿申请,免费增设,有偿使用”的模式。 我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流程包括业主协商申请、实施主体前期工作、联合审核、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管理和维护六个环节。 第一步:业主协商自愿申请 1.确定实施主体; 2.征求意见表; 3.签订《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委托协议》。 第二步:实施主体前期工作 1.现场查勘; 2.请设计单位出电梯规划方案; 3.公示(单元、小区)。 第三步:联合审核 1.申请人或单位持《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办理资料清单》向所在区(园区)政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增设电梯的申请,区(园区)住建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应职能职责,依法加强监管。 第四步:工程施工 联合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人或单位开展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后,按照国、省、市相关标准,规范施工。 第五步:竣工验收 1.竣工后,区(园区)住建窗口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完成联合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将建设工程相关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3.电梯使用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4.依规申请提取公积金、房屋维修资金。 第六步:使用管理和维护 受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电梯管理、维护和保养。 一、申报增设电梯联合审核所需资料 1.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签名确认书 2.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加盖设计院签章) 3.《湘潭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申报联合审核表》(一式5份) 4.申报主体授权实施主体的《授权委托书》(一式5份) 5.申报主体与电梯安装项目承接方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书》(一式5份) 6.电梯安装项目承接方《保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一式5份) 7.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单位的合法有效证件(一式5份) 8.电梯安装公司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申报增设电梯联合竣工验收所需资料 期限不少于2年的《电梯维护保养协议书》(一式5份) 转发,扩散! 素材来源:湘潭在线